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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教融合】贵州省体育局 贵州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建议》的通知

时间: 发布时间:2024-06-16 14:44:07      【来源:新闻资讯

  近日,贵州省体育局、贵州省教育局印发了《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建议》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关于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2021〕40号)有关要求,根据《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体发〔2020〕1号),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围绕山地民族特色体育强省建设目标,深化体教融合,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到2025年,青少年普遍掌握1-2项运动技能,体质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全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达90%以上。“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发展新局面基本形成,评定体育传统特色学校2000所。基层教练员、体育教师的专业技能和执教水平显著提升,学校业余训练覆盖面逐步扩大,员注册人数达到4万人,常年参加业余训练的学生人数超过20万人。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达到100个。

  到2030年,青少年体育蒸蒸日上,体质健康情况显著改善,全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优良率达到60%以上,运动能力、健康行为、体育品德等核心素养全方面提升。青少年业余训练架构完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梯队和专业运动队衔接合理,训练质量和效益显著,基本实现青少年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深化体育教学改革。学校要根据各学段学生特点和发展需求,因地制宜、因材施教,扎实推进体育教学改革。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体育与健康教学改革指导纲要(试行)》,打造务实高效的体育课堂,重点教会学生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和专项运动技能。高校要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制定教学大纲,自主选择教学内容,加强教学过程控制,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确保教学质量。

  (二)推广幼儿体育游戏。幼儿园要积极发挥幼儿体育游戏在培养兴趣、增强体质、促进健康等方面的作用,以小足球、小篮球、基础体操、趣味田径等项目为依托,大力开展每天一小时户外体育活动。加强幼儿教师在组织体育游戏活动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掌握必备的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

  (三)开展校园体育竞赛活动。学校要按照“教会、勤练、常赛”要求,结合体育课堂教学组织教学比赛。组建班队,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年级体育比赛,以赛促练。在此基础上组建校队,参加县级、市级、省级联赛。同时,通过比赛发现具备运动天赋的学生,为其提供培养环境和成才路径,为竞技体育输送后备人才。

  (四)强化体质健康管理。实施全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行动,认真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年版)》。各级各类学校每学年要对学生开展一次体质健康评定,并记入体质健康登记卡。高校要将学生体质健康评定成绩作为评优评先、毕业考核的重要依据。中小学校每年要组织并且开展一次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学生体质健康问题进行相对有效干预。

  (五)完善体育考核评价机制。2022年初,省教育厅制定出台新的中考体育考试方案,将学生体育课成绩、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健康知识测评纳入过程性评价,体质、基本运动技能和专项运动技能列入终结性评价内容,过程性评价从2022年秋季学期初一新生开始实施,终结性评价于2025年春季学期完成。2024年起,将专项技能考核纳入高考体育专业测试,改革体育类专业录取投档排序办法。将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纳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普通高中同等学历认定的主要依据。

  (六)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各地要配齐配强中小学体育教师。推动落实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促进体育教师均衡配置。完善农村学校教师“特岗计划”补充体育教师机制。中小学校不得挪用体育教师承担其他学科教学,已经挪用的要坚决返回体育教师岗位。落实《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探索先入职后培训办法,引进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进入学校担任体育教师。保障体育教师在职务评聘、福利待遇、业务进修、评优表彰以及晋级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体育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体育比赛取得的成绩作为带队教师评定职称时的业绩成果,对带队成绩突出的体育教师给予奖励。

  (七)加强高校体育院系建设。省教育厅每年组织并且开展全省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推进高校体育教育专业人才教育培训模式改革,培养适应当前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小学体育教师。高校体育院系要丰富完善体育教育体系建设,提高体育基础理论研究水平,培养复合型体育人才。鼓励高校体育院系与体育科研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共同为各级专业运动队提供科技服务,逐步提升我省竞技体育科学训练水平。到2025年,全省新建1-2所体育高等专科学校,为社会培养更多体育职业技能人才。

  (八)建立全省学生体育赛事体系。建立小学、初中、高中、高校四级校园“三大球”联赛机制和县(区)级、市(州)级、省级学生体育竞赛制度。2022年起,将全省大会和全省中会合并为全省会,每3年举办一届。各地要建立相应的学生体育竞赛制度,每2-3年要举办一届中小学生综合性运动会。学校要建立常态化校园体育竞赛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开展3-5次单项体育竞赛活动。

  (九)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青少年体育赛事。省体育局、省教育厅负责统筹安排省级青少年体育赛事,共同组织竞赛活动。大力开展“三大球”和冰雪运动项目,积极地推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和山地户外体育运动项目,广泛开展田径、游泳、武术、体操、跳绳等运动项目。建立统一的运动员注册认证和裁判员管理信息系统,严格运动员资格审核检查,规范竞赛组织。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为在校学生统一制定的运动水平等级认证标准,建立共同评定机制,规范审批程序,开展信息公示和查询业务。2023年起,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将联合组队参加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共同抓好备战、参赛工作,并将我省员、教练员取得的成绩纳入奖励范围。

  (十)评定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体育、教育部门每两年联合开展一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评定工作,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到2025年,全省评定体育传统特色学校2000所。其中,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幼儿园)1200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特色学校200所,校园篮球特色学校200所,校园排球特色学校、体操特色学校、羽毛球特色学校、乒乓球特色学校各100所。

  (十一)优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教育培训环境。科学规划各学段紧密衔接的青少年业余训练网点布局,实施“黔星闪耀计划”,系统培养有发展的潜在能力的青少年运动员,夯实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础。对基础好、积极性高的体育传统特色学校重点予以扶持,对有运动天赋的学生重点予以培养,确保优秀体育苗子能升入上一级特色学校,形成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性区域发展格局。到2025年,全省创建一批“省级青少年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教育、体育部门在项目布局、招生招师、条件保障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帮助其加强建设、提高质量、办出特色,优化育人环境。

  (十二)加强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要加强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逐步的提升训练、竞赛水平。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申报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省专业运动队要热情参加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工作,在训练、竞赛、保障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将其纳入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教育培训序列。高职专科学校应结合专业设置特点和发展需求,在分类招生中适当招收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为更多的青少年运动员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各级专业运动队联合办队,扩大我省专业运动队办队规模。

  (十三)促进体校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注册运动员在普通中、小学校就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体校享受教育相关配套政策。积极地推进体校改革,加强与当地优质中小学校合作,采取共建、联办的方式,探索建立新型业余体校。各地要将体校建设纳入当地教育整体发展规划,体校文化教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教育、体育部门要加强对体校建设的评估和督导,逐步的提升体校办学质量和效益。

  (十四)加强青少年运动员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强化其精神、意志、心理和作风的锤炼。教育部门应加强对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的指导和督查。加强反教育,开展反知识和理念教育,提高青少年运动员自觉的意识和能力。

  (十五)保障体校教师、教练员待遇。确保体校教师在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享受与当地普通中、小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同等待遇,保障工资薪酬。各级体校要将文化课教师、教练员承担课外辅导、竞赛组织和青少年体育训练纳入教学工作量计算。鼓励体校教练员参与普通中小学、高校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为学生提供专项运动技能培训服务,按照相关规定领取报酬。

  (十六)规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共同制定贵州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标准,规范社会体育俱乐部进入校园的准入机制,由学校自主选择合作俱乐部。同时要加强监管,建立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到2025年,全省评定100个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十七)支持社会体育组织为青少年体育提供服务。帮助社会体育组织建立青少年体育培训、竞赛活动体系,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在场地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加大体育产业专项资金扶持力度,择优并引导社会体育组织参与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的建设和运营,举办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为缺少体育师资的中小学校提供体育教学和教练服务,满足多种青少年群体需求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十八)不断的提高体育教师、基层教练员业务能力。实施体育教师“千人精品计划”,培养和造就1000名具有先进执教理念、高尚职业情操、完备理论素养、出色教学训练能力的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加大对体校教练员、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教练员和其他体育社会组织指导员的培训力度。2022年起,在省级青少年体育竞赛中逐步建立教练员持证上岗制度。

  (十九)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高校要设立专(兼)职体育教练员岗位,优先聘任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帮助开展业余训练。有条件的大中小学校应设立专(兼)职体育教练员岗位,鼓励各个地区选派社会体育指导员、优秀专业志愿者进入学校担任教练员。

  (二十)完善教练员职称评价机制。拓宽教练员职称评定人员范围,畅通教育系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体育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教练员职称渠道。建立完善体育专业技术人员自主申报、业内专家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职能部门监督指导的社会化职称评审机制。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牵头的省级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全省体教融合工作的推进方案和具体措施。宣传、发改、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卫生健康、税务、市场监管、银保监、共青团等部门要关心支持青少年体育工作,形成各级各部门共同关心支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地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运转机制,结合本地实际,推进体教融合。

  (二十二)强化保障措施。各级政府按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和预算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本地实际和财力状况将实施体教融合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体育部门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合理的安排资金支持青少年体育工作。建立学校运动意外伤害事故安全保障体系,形成包括训练竞赛过程管理、事故保险赔付在内的风险防范机制。学校要按照《贵州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和社会公众开放体育场馆。

  (二十三)强化考核督查。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牵头设立青少年体育工作专项督查组,定期对各地青少年体育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同时,加大对各级体育、教育部门和学校校长工作成效的考核力度。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省教育厅按照《贵州省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试行)》要求,每两年组织并且开展一次对全省高校体育工作的抽查评估。

  (二十四)广泛宣传推广。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政策要求,宣传体教融合工作的典型经验,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体育工作,营造有利于青少年体育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