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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门峡市法院:“六结合”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提升司法质效

时间: 发布时间:2024-11-14 18:18:02      【来源:新闻资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对法院的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持续不断的增加,各类诉诸法院的矛盾纠纷一直上升,案件复杂疑难程度增加,新法律和法规的颁布需要人民法官尽快掌握,而人民法院都会存在法官整体数量远不能适应案件逐年增长的审判执行工作需要、法官知识结构老化亟待更新、年轻法官急需加强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素质培养的问题。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实际执法能力,靠学习提升自身挖潜是解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与法院执法能力不够的矛盾的有效途径。

  该院自去年以来集中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尤其是在今年3月份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院掀起了积极地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热潮。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学习对于党员自身修养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对于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树立学习新理念,通过学习提升思想理论素养,增强综合执法能力。

  该院牢固确立“全员学习、持续学习、综合学习、深入学习”以及工作一体化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新理念,积极地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的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能力、综合素养和执法水平,通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逐步的提升法院履行司法职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科学发展的司法能力。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推进过程中,学用结合,学以致用,采取 “六结合”学习法,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司法质效,取得明显效果。

  三门峡市法院通过加强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官审判业务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政治学习方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新党章,学习习系列重要讲话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文献资料。通过系统的政治理论学习为党员法官在实际在做的工作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打下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

  在提升法官政治思想素质的同时,着力提升法官的业务素质。通过教育培训、专题讲座、技能考试等形式,促使法官学习基本司法技能,同时结合人民群众对法院司法工作的新需求及司法实际的新变化,组织法官及时学习新的法律和法规及司法解释,以便适应一直在变化发展的执法办案的实际要。

  在学习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通过理论学习满足实际需要,解决实际问题。政治理论学习结合法院干警的执法特点和现实状况做,在提升法官政治理论素养的同时,增强法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群众路线观点,为民司法,公正司法。业务理论学习与司法办案实务紧密结合,通过学习着重提高法官在驾驭法庭审理查清案件事实、结合详细情况正确适用法律、调解和解化解社会矛盾、析事论理制作高质量的法律文书等方面的执法办案能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可以感觉到公平正义。

  为开阔思路视野,提升学习效果,市法院先后多次邀请专家教授进行理论辅导。市党校教授对干警进行科学发展观等政治思想理论集中专题辅导,省法院院长张立勇对干警进行司法职业道德及践行群众路线专题辅导,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田土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研究室导师汤维建进行法律专题业务辅导。组织干警积极参加十八大精神及群众路线专题理论培训班,组织干警听取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卫平等专家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法学前沿理论专题辅导。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弘扬焦裕禄精神 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为题为全院党员干警上党课 ,教育干警以焦裕禄精神为镜,祛“”,树正气,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去年以来,三门峡中院定期举办专题业务知识讲座,由院长、主管院领导、资深庭长轮流为干警进行业务技能专题培训,从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到行政审判,从庭审思路、调解技巧到文书制作全方位进行培训辅导。与郑州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实行院校合作,开展双向交流,实现法律理论与审判实践紧密结合,互促共赢。

  每年按照市委组织部及市直工委的部署组织各级干部积极参加各种政治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十八大精神,助推四大一高战略”知识竞赛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答题活动,开展“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服务型机关党组织建设”征文活动,通过学习讨论、竞赛答题等多种形式加强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法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

  每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的规划部署组织相关庭室干警参加法官任前培训及各种司法专业理论及实务培训,以及宣传、调研、信息、网络等专业工作技能培训。定期对干警进行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及综合知识考试,以考促学。要求干警认真做好政治学习记录,人人撰写心得体会,组织检查评比,及时督导促学。全方面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庭审网络视频直播,以及开展“四评查”活动(裁判文书评查、庭审评查、卷宗评查、重点案件评查)等促使干警加强个人自学,提升司法工作水平及整体业务素质。

  三门峡市法院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注重结合法院司法实际,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以用促学,适用群众司法需求,解决司法实际问题。市法院从领导到法官向人民群众学习,向服务对象求教,院长李志增及各位党组成员带队,分头到辖区各地,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媒体记者、村民代表、部分案件当事人等进行走访调研,征求意见建议。纳谏求教内容涉及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审判业务等每个方面,为改进法院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参考和依据。在开门纳谏、虚心求教的基础上,在全市法院开展了“立案难”专项治理活动、“隐性超审限”案件专项治理活动以及“四评查”活动,出台了专项活动方案,有效地规范了法院的立案工作,提升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较好地解决了群众打官司诉讼难现象,受到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好评。

  三门峡市法院采用传统的授课培训、读书讨论的学习方式基础上,充分的利用网络、微博、手机微信等新媒体拓展学习范围,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果。利用院局域网转载学习资料,方便干警随时查阅学习。在三门峡中院政务外宣网站开设专栏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态信息、调研活动、体会文章进行交流学习。利用三门峡中院政务微博、微信群等新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及学习情况交流互动,研讨提升。组织全院干警集体收看《之害》、《权位之变》等警示教育片,以及《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焦裕禄》等为人民服务的先进典型事迹影片,教育干警进一步加深群众路线认识,增强群众路线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要求,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作风和公仆情怀。

  在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中,三门峡中院干警在加强自我政治理论、法律实务及民间传统文化学习的同时,注意向人民群众、社会公众传播推广,宣传党的科学发展观、群众路线等方针政策,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文化素养。结合党员进社区及“进千村访万户”活动,利用自身熟悉法律知识的职业优势,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教育群众学法守法,依法办事,和睦相处。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展出法制宣传版面、发放普法读物,普及法律常识。三门峡中院院长李志增、副院长刘胜利等院领导及多名法官多次给三门峡市一高、三门峡市实验小学等学校中小学生上法制课,结合青少年身心成长特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受到师生好评。

  通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的开展,法院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及文化涵养得以增强,法院整体审判质效的以提升,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得以树立。201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985件,同比上升41.43%;审执结22066件,同比上升42.21%;收结案创历史最高纪录。市中级法院案均审理周期仅42天,在全省法院排名第一。通过学习提升,法官执法能力增强,一些陈年积案得以清结,多项审判指标及综合审判质效在全省法院排名前列。人民群众多次通过送感谢信、送锦旗的形式赞扬三门峡中院公正司法、为民司法。2013年调研、宣传、信息工作在全省法院位居前列,创本院历史最好成绩。通过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促使法官学习能力、办案水平、文化素养等综合素养大大提升。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学习是服务的基础,是创新的前提,是思想修养和能力提升的的必要途径,是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基本保证,不学习将是退化的开始和僵化的标志。三门峡市法院通过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带动了法院干警整体素质的增强和法院审判质效的提升,增强了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取得了良好收益。

  学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是短期的阶段性的工作,要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为一项常规工作长抓不懈。要加强交流,总结经验,在方式更新、内容拓展、督导激励、效果检验等方面不断探索改进。在学习中要处理好工作任务重、学习时间少的工学矛盾。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求真求实,运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以优化制度举措为核心,以提升学习效果为重心,建立起务实可行的长效机制,促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通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仅把学习作为党员干部的使命责任,而且要把学习转化为党员干部自觉的人生追求,形成终身学习的理念,培育永无止境的学习精神,把学习作为党员干部安身立命之本,作为永恒课题和第一需要,把学习融入到党组织的全部工作和各种活动中,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广泛参与、一同学习,在学习中实现整体提升、共同进步。